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进一步做好支援边疆工作,鼓励我校应届毕业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积极参与支援边疆建设,现拟开展 2023 年“弘毅奖励金”评选工作。请各学院按照《贵州民族大学”弘毅奖励金”评选办法(修订)》组织评选,于 3 月 20 日(周三)下午 5 点前将符合申请条件学生的身份证、农行卡、就业协议书、所在单位(或部队)工作证明(或服役证明、军官证、入伍通知书等材料)扫描件及附件 1(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纸质版整套材料(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原件公章)及汇总表(签字盖章)报送至大学城学生活动中心 C3-2012 办公室。
联系人:陈郧
2024 年 3 月 7 日